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济南市自考办的统一部署,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毕业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自考毕业申报时间为:2017年5月22日-6月2日,考生须登录济南市招生考试院(http://www.jnzk.net)进行网上毕业申报,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,并打印《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》,下载本人照片。
网上申报时,若显示的个人信息与实际不符,需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市招考院更改后,方可继续申报。申报成功后,考生不得再修改个人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照片等基本信息。
二、申报范围
按照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》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,全部课程(含毕业考核、实习、实验课、技能考核)考试(考核)合格的,且2012年到2014年注册的实践课程考核考生,通过“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”申报。
2011级及之前实践课程考核(年度码是115的)学生,因满五年有效期,身份变为社会考生。本次申报考试,必须按照“高教自考”申报毕业。也必须按照高教自考的专业考试计划审核毕业。
三、毕业材料领取
网上申报成功后,①自考助学班考生于6月3日到辅导员老师处领取和填写申报材料。②会计学院和劳动关系学院考生凭考生准考证和《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》于6月5日到9499威尼斯统一领取毕业材料。
考生按要求填好后务必于于6月6日前上交到9499威尼斯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毕业审核一律由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办理,毕业生登记表务必由考生本人填写,本次毕业申报将核对笔迹。逾期不予补办,经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者,待符合毕业资格后重新申报。
(二)本次毕业证发放采用邮递方式,考生务必填写本人使用的手机和邮寄地址,并保持通讯方式通畅。
(三)毕业材料整理排放顺序
(1)《毕业生登记表》两份。
(2)准考证、网上打印全部合格课程成绩单,其他各类证书原件(夹入《毕业生登记表》中)。
(3)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未毕业学生填写《毕业证书代发承诺书》,并与6月28日前补交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及电子注册备案表)。
关于转考、借考的说明
山东省自2016年起,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,全部启用省际转考平台进行转告。每年2月和8月转档。现将几个问题通知如下:
1、省际转档的考生,已办理转入手续的,还是从省考试院网站查询转入结果。16年2月之前转到的,还是可以查询到收档号。2月之后转到的,只要查询出准考证号码和课程信息就说明转档成功。